最新调查:台湾12月消费者信心指数创逾13年新低******
中新社台北12月27日电 台湾“中央大学”台湾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7日发布12月消费者信心指数(CCI)总指数为59.12点,创下逾13年新低。
该中心执行长吴大任就此指出,台湾制造业景气还未落底、劳动市场持续恶化,明年想靠内需撑经济恐怕不乐观。
据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这项调查显示,12月消费者信心指数的6项分项指标中,仅物价水平上升,购买耐久财、经济景气、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机会、投资股市时机等5项指标均下降。
其中,“未来半年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指数70.9点,为2010年5月以来最低。“未来半年就业机会”降至61.1点,创下近13年新低。“未来半年购买耐久性财货时机”指数99.9点,由于跌破100点,绝对水平从“偏向乐观”转为“偏向悲观”。
对于上述指数的持续下降,吴大任认为,这反映出民众对经济景气信心低迷,对未来家庭所得不乐观。他分析指出,在通胀压力笼罩与全球主要央行持续紧缩等双重压力夹击之下,台湾经济急转直下。大家期望明年可以靠内需支撑经济,抵挡出口衰退,“但这希望要成真,难度非常高”。
此次调查由“中央大学”台湾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调查期间为12月18日至21日,以电话访问方式进行,采电脑随机抽样,共访问2870名台湾地区20岁以上民众,在95%的信心水平下,抽样误差为正负2.0个百分点。(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