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爱汾酒”主题品牌传播活动即将开启******
1月25日至2月6日,汾酒联合抖音短视频平台即将发起#大家都爱汾酒挑战赛,在春节白酒营销的最佳档期,汾酒整装待发,通过“大家都爱汾酒”一系列主题品牌传播活动,与消费者共话“大家都爱汾酒”。
汾酒邀你参与内容共创大家都爱汾酒,汾酒走近大家
早在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汾酒就作为宫廷御酒受到北齐武成帝的推崇。古往今来,在漫漫时光长河里,皇宫贵族、名人雅士、文人墨客“大家”都爱汾酒。近年来,复兴的汾酒改革归来,进一步走近大众消费者,以“中国酒魂”的丰厚底蕴和实力品质不断满足消费者的物质文化需求,赢得更广泛意义上的“大家”的喜爱。
大家都爱汾酒,汾酒亦不负大家的热爱。
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汾酒用心酿造让大家的生活更愉悦、更美好。此次活动正是汾酒搭建起一方与消费者交流、共创的平台,邀请大家参与其中,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充分表达内心的热爱与向往,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情感共鸣,引领大家真正付诸行动追求美好未来。
带着热爱一起奔赴山海,汾酒邀你参与内容共创
1月25日,汾酒联合抖音短视频平台发起的#大家都爱汾酒挑战赛即将正式上线。参与方式:1月25日到2月6日期间抖音用户搜索#大家都爱汾酒话题,可通过手指比心手势触发“新年萌兔”贴纸,随机抽取“漂亮兔”“发财兔”“幸运兔”“快乐兔”,拍摄成短视频并发布即有机会获得惊喜奖励。通过这种趣味性的互动方式,汾酒与消费者共迎新年新朝气。
此前,汾酒与网易哒哒联合推出《新年狂想计划·你是什么热爱型人格》H5,参与者可勾选旅行、美食、事业、艺术等九大板块的新年愿望,列出专属于自己的新年计划清单。通过这样年轻化的方式,汾酒携领消费者,带上热爱一起奔赴山海。
为了让更多喜欢汾酒、热爱生活的朋友们参与其中,“大家都爱汾酒”主题品牌传播活动可参与性强,且富有创意性和趣味性。汾酒与汾丝即将上演一场双向奔赴。在新春佳节的美好氛围里,一起来感受“中国酒魂、活态为魂”在当今时代的创新演绎。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