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年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 我国成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
2022全年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
我国成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
本报记者 杨天悦
随着在新能源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及智能驾驶相关领域逐步建立起竞争优势,国产汽车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汽车出口市场近两年展现出超强增长势头。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汽车出口总量突破300万辆,超过德国的261万辆,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中国汽车品牌在国际市场上也实现了量价齐升。
在全球减碳大背景下,汽车产业的电动化趋势不可逆转,中国汽车产业有机会借此时机实现“弯道超车”。
新能源车成为出口增长点
自8月以来月均出口量全部超30万辆、全年出口量突破300万辆、赶超德国直追日本……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再次实现跨越式增长,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中汽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达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新的增长点。数据显示,新能源车去年出口总量达67.9万辆,同比大增1.2倍;去年11月,新能源汽车出口15.3万辆,创下单月出口量新高。
中汽协常务副会长付炳锋分析,中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除了得益于疫情之下海外供给不足,更重要的是近年来自主品牌在技术和智能驾驶领域建立起的竞争优势。2018年至2020年间,中国汽车出口一直在100万辆左右徘徊。近几年,在电动化和智能化浪潮带动之下,中国汽车出口实现跨越式增长,2021年首次突破200万辆,2022年突破300万辆,跻身世界第二大乘用车出口国。
在整车企业出口量榜单中,上汽集团、奇瑞和特斯拉分别以90.6万辆、45.2万辆和27.1万辆的成绩位列前三。其中上汽集团独占近3成,出口量同比大增51.48%,创下历史新高;特斯拉品牌因上海超级工厂而具有“中国制造”属性,去年全年交付超71万辆,同比增48%;奇瑞集团出口量达45.2万辆,同比增长67.7%;长安、东风、吉利等车企出口量也取得同比超50%的大幅增长。
中汽协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的企业集团中,我国自主品牌占据三席。
持续性突破欧洲市场
一系列销量数据的背后,既是我国自主品牌的崛起,也体现出全球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普遍认可。在全球减碳大背景下,中国汽车产业正借助电动化的大趋势实现“弯道超车”。
近年来,比亚迪、奇瑞、长城、吉利等自主车企持续加速海外扩张步伐。去年下半年,比亚迪接连登陆日本、东南亚、欧洲等市场,并获得德国租车公司10万辆新能源车的大订单。吉利汽车与塔维尔汽车集团签约正式开拓阿曼市场,并大手笔入股雷诺韩国,进军韩国市场。领克品牌也通过向亚奥理事会完成交付,再次强化亚太战略。
与此同时,国产汽车出口市场也逐步扩张。“2020年以前,沙特、孟加拉国、埃及等是中国汽车出口的主要海外市场。2021年汽车出口结构优化,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比利时、智利、沙特等国家。随着新能源车大踏步走出国门,去年以来,欧洲和北美正成为中国汽车出口的两大增量市场。”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介绍。
乘联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前三大汽车出口市场分别是墨西哥、沙特和比利时,出口量均突破20万辆;紧随其后的英国、智利和澳大利亚,也逐渐成为我国汽车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在欧洲和北美市场取得持续性突破,使得我国汽车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电动化智能化更具竞争力
在中汽协副总工程师许海东看来,汽车出口强势增长的关键在于中国汽车产品竞争力的大幅提升。“在质量、外观、操控性、可靠性等方面,自主品牌的产品都不比合资企业差,在电动化和智能网联配置方面甚至更具竞争力。”许海东说。
随着海外扩张步伐加速,自主品牌的整体车辆质量标准也在与世界接轨。去年以来,蔚来ES8、比亚迪Atto、WEY品牌Coffee 01等多款中国电动车获得“欧洲新车评估计划(NCAP)”五星级评级。获得这项评级要求测试车辆配备远远超出法律基本要求的主动和被动安全功能,包括额外的安全气囊及驾驶辅助、驾驶监测等系统。
越来越多的国产新能源车获得认可,体现出产品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中国汽车出口量均价达1.89万美元,其中纯电动车均价为2.58万美元。据法国汽车咨询公司Inovev预计,到2030年,电动汽车将占欧洲新车销量的40%,中国品牌将占全电动汽车市场的12.5%至20%,销量会在72.5万辆至116万辆之间。业内分析认为,随着产品竞争力逐渐提升,中国汽车出口已经步入新阶段。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